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

小矛盾夫妻反目 巧判決姻緣挽回

  近日,克一河人民法庭就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作出判決,感情挽回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和合術,挽救了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。

  原告郭某與被告張某於1999年相識、戀愛,雙方於2000年4月24日在克一河鎮民政部門登記結婚桃花運,被告張某系再婚。2004年3月24日雙方生育一男孩張某某,現年9周歲。剛結婚時夫妻感情不錯,後因家庭瑣事矛盾不斷,夫妻關系越來越緊張。2012年10月份以後,原被告因離婚、孩子撫養權問題發生爭執,分居至今。

  開庭審理時,雙方各不相讓,承辦法官多次做調解工作,均未果。原告郭某堅持離婚,招桃花被告當場聲淚俱下斬桃花,不同意離婚,表示原告應念及以往的夫妻感情,以家庭利益為重,希望原告給被告改過的機會。

  法庭考慮到原、被告系自由戀愛,自主婚姻,婚姻基礎較好,現夫妻關系不睦主要因雙方未能正確處理夫妻之間的矛盾所致,但夫妻感情並未破裂,主審法官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調解,開導雙方今後只要互諒互讓,正確處理家庭矛盾,互相關心尊重,彼此加強溝通,夫妻關系是可以改善的,原告終於同意撤回離婚訴訟請求,被告激動的說“謝謝法官,讓我挽回了我的家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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